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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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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陶丽丽 发布时间:2021-03-01 编辑:教务科研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研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特色有质量发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研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和揭示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为民办高等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助推我区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特色、有质量发展。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课题要求重点围绕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难点、分类管理改革、办学定位及办学特色、独立学院转设、规范办学等方面内容开展研究。课题可参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中提供的内容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主进行选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研究团队

课题面向全区高校及相关民办教育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征集,不设限额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周期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点、一般和自选课题,所有课题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在广西优秀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自选课题,需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五)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申报自选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

(二)报送程序

报送程序:个人申报——所在学院审核——学校评审——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报送时间及地址:2021年3月12日统一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科研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gxtzjwc868@126.com,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接收纸质材料。通过学校评审后再由学校统一报送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教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771—2816644。

                                  教务科研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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